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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--> 全国规划信息系统-->五、申报流程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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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方法:
第一步:在资质管理—资质申请界面,选择已生成的资质申请表,点菜单栏“修改”按钮,点击“注册城市规划师”分栏,显示出人员管理中已录入的人员信息,在欲选择的人员姓名前打勾选择,同时点击后面的业务办理“上传”按钮,进行人员扫描件材料文件上传,如图5-2-1,
第二步:在人员扫描件上传页面中带星号为必上传项,未标星号可不需要上传。选择某一个文件,点击“上传预览”字段下的图片,系统弹出扫描件上传框,如图5-2-2:
第三步:点击选择文件,弹出选择框,根据材料文件存储的路径查找,选择后点击打开,系统显示上传成功,在下方会显示图片数量也当前图片说明,如图5-2-3:
第四步:鼠标单击图片,可弹出新网页,进行图片的放大缩小与旋转查看,调整后不会对已上传的图片进行方向或大小调整,此功能只方便企业查看,如图5-2-4:
第五步:上传无误后,回到扫描件补充页面,点击关闭按钮即可,图片会保存到系统中,如图5-2-5:
第六步:在此扫描件后面的“上传/预览”字段,图片会显示蓝色,未上传的为灰色,申报状态为单位未上报,如图5-2-6:
第七步:根据此方法补充其它扫描件材料图片,补充完成后,点击“返回”按钮,回到“注册城市规划师” 分栏,点击业务办理中的“预览”,可对已上传的图片进行查看,但是不能编辑修改,如图5-2-7:
第八步:点击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申报技术人员概况分栏,进行人员扫描件上传,补充上传方法同上,如图5-2-8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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